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水军”违法犯罪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
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以来,江苏公安机关坚持“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覆盖,
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切实维护网络空间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侦办一批相关案件。
现将近期侦办的10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
南京范某某编造“某品牌汽车泄露车主隐私”网络谣言案。
今年4月,网上流传“某品牌汽车数据泄露了”“信息量太大”等涉数据安全谣言信息,
涉事企业连夜紧急辟谣。经溯源调查,上述谣言最早系南京范某某编造发布,
扰乱公共秩序,损害企业形象。范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二
无锡查某某等人编造“发生汛情险情”网络谣言案。
今年6月,查某某等人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造谣称“无锡已成重灾区,应急物资已送到”,
导致网上大量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查某某等2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三
盐城韩某等人编造“高考学生考试失利跳河自杀”网络谣言案。
今年6月,韩某、顾某等人为博流量,在网上编造散布“特大新闻,XX桥那里一个十八岁的,
没考上大学跳河了”谣言信息,相关谣言广泛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
韩某、顾某、单某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四
淮安陈某等人编造“帮助借读高中”网络谣言案。
今年5月,吕某、陈某(房产中介)为达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和提高业绩等目的,
通过多个网络平台,散布所谓“可帮助借读淮安各所高中”谣言信息,
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吕某、陈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五
常州杨某编造“金坛某中学发生欺凌事件”网络谣言案。
今年5月,杨某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利用AI软件自动抓取“学生被泼开水烫伤欺凌”信息
进行炒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杨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六
泰州于某摆拍“遭村霸拦路直接开车轧过”网络谣言案。
今年6月,于某在夜间外出钓鱼期间,为博取关注、吸粉引流,
伙同他人摆拍“深夜遇到村霸拦车”“趴车头不让我走,我只好从他身上轧过去了”谣言视频,
导致网上大量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公共秩序。于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七
苏州薛某、扬州潘某散布他人隐私信息网络暴力案。
今年5月,薛某、潘某为博取关注,在网上散布“胖猫事件”
当事人谭某身份证号、手机号、照片、户籍地址、邮寄地址等隐私信息,
对谭某实施网络暴力,侵犯其人身权利。薛某、潘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案例八
南通侦破陈某某恶意攻击诋毁他人网络暴力案。
今年3月,陈某某为吸粉引流牟取利益,使用两个手机互相聊天,
编造某网络主播“收取粉丝2万元开房陪睡”谣言并进行攻击辱骂,
相关信息在网上大量传播,对当事人名誉、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九
宿迁侦破宋某某等人推流炒作“网络水军”案。
今年2月,宋某某等人开办工作室,招募客服、编写话术,
以“媒体曝光”为幌子招揽业务,利用专业平台工具,有偿为他人提供
视频制作、刷量控评等“水军”服务,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宋某某等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十
镇江侦破蒋某等人刷量控评“网络水军”案。
今年3月,蒋某等人持有大量“水军”账号,定制多款批量登录、一键操作的群控软件,
有偿为文娱、饭圈、网络直播等从业人员或群体提供虚假“转赞评”服务,
以实现打榜、上热搜等目的,非法获利数百万元。蒋某等8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
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