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些小伙伴问小编
听说9月1日起,违章消分新规则正式调整
对于这些关于
违法处理又有新规则的消息
交警提醒:假的
到底是真的假的呀
假的!都是假的!
其实,这类谣言早在两年前就被辟谣了!
交警蜀黍提醒小伙伴
目前关于机动车与驾驶证绑定、
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等方面
并无新规出台
所谓“新规”指的是
在原有可处理本人机动车
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自助处理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功能驾驶驾驶证
也就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备案流程如下
(滑动查看具体要求)
↓↓↓
进入“交管12123”App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备案非本人机动车】,进入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流程,用户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第一步 【扫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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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扫码备案”的,对于个人名下的待备案机动车,车主用户应当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待备案机动车二维码;对于待备案机动车为单位名下的,单位用户需登录互联网平台后选择待备案机动车生成二维码。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备案该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
【备案用户扫码认证】
【车主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用户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机动车】->【全部机动车】,选择待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第一步 【短信验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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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用户输入需要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短信验证码。
第二步 【申请用户实人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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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通过后,对于已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的,用户进行“实人认证”,“实人认证”通过的,备案申请提交成功。
对于未启用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或 “实人认证”未通过的,提示用户采集上传 “用户手持身份证或驾驶证照片”。网办中心工作人员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对备案信息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系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发送给备案用户和车主。
注:如遇APP程序升级、调整等,示范流程与实际界面不同,请根据实际界面操作引导步骤进行。
备案成功后
就可以处理非本人车辆违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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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苏州交警